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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联合利华散布涨价信息被罚200万

关注:1054次 2011-05-06 13:56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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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品天地:本文转自凤凰卫视网,说品天地转载本文的目的不在于谴责什么企业,也不在于讨论孰是孰非;在于让消费者客观看待企业行为,能明白企业什么样的行为是非法的,什么行为是合法的,特别是在促销、定价、广告方面;当大家有了一定的知识就可以监督企业做的更好,作为企业,特别是行业领头军,就不能仅仅考虑本企业的利益,有时也要考虑社会影响和社会回报,本文的企业就是领军企业的社会行为欠缺。

3月下旬,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多次接受采访发表日化产品涨价言论,新闻媒体多次报道联合利华等品牌的日化产品将于4月份涨价,引起社会各界普遍关注,部分城市出现了抢购日化产品的现象。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责成上海市物价局对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的行为依法开展检查,并约谈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负责人,依法要求其在接受检查期间暂缓原定4月1日执行的调价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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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已查明,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今年3月向各大超市发出调价函,通知联合利华品牌部分日化产品4月1日起涨价。该公司有关负责人自2011年3 月21日开始,多次接受新闻晚报、上海商报、第一财经电视台、每日经济新闻、新华社"中国网事"、新京报、新民晚报、广州日报等新闻媒体采访,发表"日化行业进入涨价周期"、"不排除第二次涨价的可能性"等言论。

这些行为导致日化产品涨价的信息广泛传播,增强了消费者涨价预期,引发部分城市发生日化产品抢购,个别超市联合利华的产品日销售额超过正常时期的几倍甚至十几倍,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

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属于"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情节较重,社会影响较大。但考虑到该公司在约谈后即公开宣布暂停调价并向消费者致歉,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和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上海市物价局决定对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作出2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出,日化产品实行市场调节价,经营者依法享有自主定价权,但经营者调整价格的行为应当严格遵守《价格法》、《反垄断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相互串通操纵价格,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商品,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不得恶意发布涨价信息试探市场反应,与竞争对手默契串通协同涨价。

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对散布涨价信息引发市场波动,特别是造成抢购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都将严肃查处,予以严惩,决不允许不法经营者肆意破坏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利益。

国家发展改革委强调,所有经营者特别是占市场份额较多、在行业内影响较大的企业,要切实引以为戒,增强价格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严格依法行使自主定价权,切实规范自身价格行为,自觉杜绝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等价格违法行为。

问:什么叫散布涨价信息,相关价格法律法规是怎么规定的?

请介绍一下该案的具体情节

答:我国价格法律法规对散布涨价信息的表现形式和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行为;《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明确规定,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 50万元至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3月下旬,针对日化产品盛传涨价消息引发部分城市抢购的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即会同相关地方价格主管部门介入调查、依法取证。现已查明,联合利华公司有关负责人接受多家媒体采访并发表日化产品涨价言论,增强了消费者涨价预期,引发部分城市发生日化产品抢购,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构成了"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处罚依据:

一、联合利华公司有关负责人多次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发表诸多日化产品涨价的言论,并被广泛传播。

(1)、3月21日,联合利华公司新闻发言人曾锡文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日化行业在中国是个充分竞争的行业,品牌非常多,消费者对价格也相对敏感,竞争对手们都相互观望着呢,只能慢慢调整一点,再看看竞争对手是否跟进。"

(2)、3月22日,联合利华公司新闻发言人曾锡文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表示:"快速消费品行业是下游行业,从目前上下游连锁反应来看,整个行业进入了涨价周期。"

(3)、3月22日,联合利华公司新闻发言人曾锡文接受新闻晚报采访时表示:"涨价经历一个观望的过程,大家都在等待谁第一个调价","如果我们的竞争对手没有跟进,那么我们肯定会很惨,所以我们只是陆续对产品价格进行调整","如果近期原材料价格再度上涨并企稳,不排除第二次涨价的可能性"。

此外,联合利华公司新闻发言人曾锡文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表示:“对4月份涨价的预期,目前还说不准。现在原材料价格上涨,未来产品涨价势在必行。”接受新华社“中国网事”采访时表示:“下个月多家日化用品公司产品价格将上调10%左右,主要是因为上游原材料石化产品、植物油、无机化工产品等近期平均上涨了40%左右,直接带动日化用品成本增加约20%”,“事实上日化用品中有些品类毛利并不高,像洗衣粉毛利在10%左右,一些小企业早就撑不住了,只是大公司产品不涨价,小公司也不敢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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